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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云网站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票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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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1,48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云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2021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工大高科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吕蓉君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工大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四)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云网站,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五)2021年11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工大高科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六)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七)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八)2022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九)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三)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不涉及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限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开云网站,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7,101,640股增加至87,363,12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1日出具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11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到2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942,796.4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61,4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81,316.40元开云网站。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开云网站。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3,404.7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87,363,12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48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00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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